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窗口部门软环境建设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分中心、县(市)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软环境建设是开展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一个有效手段。中心各科(室)、分中心、县(市)管理局要认真做到“八个严禁”。具体要做到:1、严禁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擅离职守;2、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4、严禁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组织活动;5、严禁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言辞粗俗、作风霸道甚至故意刁难当事人;6、严禁参与服务对象安排的各种娱乐活动;7、严禁在公务活动中索要好处或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8、严禁滥用权力,弄权勒卡,贪图私利,以权谋私。

    各科(室)、分中心、县(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软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软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将“八个严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其为镜,有效约束自身行为,随时对照检查,时刻警示自己,保证不出问题。中心稽查科将对各科(室)、分中心、县(市)管理局进行随时检查,检查中发现或被省市县暗访组发现有违反“八个严禁”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各科(室)、分中心、县(市)管理局要结合本通知,不断加强软环境建设,使中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