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地区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松原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7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松原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及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转存的请示报告等工作。同时,对管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松原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科,4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02人,其中,在编60人,非在编42人。  

    吉林油田分中心为隶属于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不以利为目的的国有性质单位,1个科。从业人员13,全部为在编人员。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81,净减实缴单位384家;新开户职工1.25万人,净减实缴职工0.03万人;实缴单位2946家,实缴职工16.05万人,缴存额26.5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1.53%、0.21%、增长0.26%2021年末,缴存总额277.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8%;缴存余额119.73亿元,同比增长7.17%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21年,4.9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8.53亿元,同比增长12.1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85%,比上年增加7.37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57.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4万笔10.3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7%、1.7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8.53亿元,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万笔1.84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64亿元。其中,市中心5.09亿元,油田分中心2.55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0万笔116.29亿元,贷款余额59.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12%、9.78%、4.8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9.41%,比上年末减少1.1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7家,与上年持平。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2638117.5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7058.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0814.4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0.48亿元。其中,活期11.6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5.50亿元,1年以上定期23.36亿元。

    )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49.41%,比上年末减少1.1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35050.26万元,同比增长6.68%。其中,市中心22942.94万元,油田分中心12107.32万元存款利息16457.5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369.02万元,其他223.7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8147.43万元,同比增长9.18%。其中,市中心10097.28万元,油田分中心8050.1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816.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13.16万元,其他17.8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6902.83万元,同比增长4.12%。其中,市中心12845.66万元,油田分中心4057.17万元;增值收益率1.46%,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141.6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793.9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67.17万元。

    2021年,松原市中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50.9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3.69万元;油田分中心上缴(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管理费用923.73万元,上吉林油田矿区管理部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36.73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2284.1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784.00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7741.03万元,油田分中心提取16042.97万元

    (五)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596.53万元,

    同比增长1.41%。其中,人员经费912.08万元,公用经费132.68万元,专项经费551.77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75.7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03.24万元、107.39万元、365.16万元;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20.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08.84万元、25.29万元、186.6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418.24万元,逾期率4.09。其中,市中心5.50油田分中心1.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2284.11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44%,国有企业占45.07%,城镇集体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0.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7%,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8.47%,高收入占1.5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66%,国有企业占11.26%,城镇集体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4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81%,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7.80%,租赁住房占1.4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3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9%,出境定居占0.85%,其他占2.1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54%,高收入占1.4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7.6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71%,比上年末增加0.7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083.7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9.03%,90-144(含)平方米占72.76%,144平方米以上占8.21%。购买新房占64.79%,购买二手房占35.2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1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7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53%,30岁-40岁(含)占38.82%,40岁-50岁(含)占27.53%,50岁以上占6.1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5.88%,购买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12%;中、低收入占98.97%,高收入占1.03%。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77%,比上年增加0.5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职能无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情况。

    (二)2021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松原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162.50元的3倍18487.50;缴存基数下限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1]69)规定,松原市不得低于1760.00元,前郭县不低于1640.00元,扶余县、长岭县、乾安县不低于1540.00元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当年提取政策无调整变化。

    (三)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未作调整;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标准执行没有老旧小区改造情况。

    (四)2021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运行平稳,通过微信、APP、网上营业厅等多渠道为职工提供各类服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12329公积金短信服务平台向全市缴存职工发送了217万余条有关提示信息。二是通过“吉事办”为职工提供查询服务11万余人次。三是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跨省通办”工作相关事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细化工作流程,至2021年底,按要求累计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五)2021年信息化建设情况2021年,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工作;完成了7X24小时服务功能,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线上查询或提交部分业务;利用省政数局电子签章功能完善线上渠道和跨省通办业务;完成省政数局要求部署的统一身份认证功能。

    (六)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一、中共松原市委授予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二党支部委员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二、先进个人12名

    (七)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2021年,我中心管理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