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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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市编办核定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0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编制53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6名,工勤岗位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正职1名,副职2名)。

    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工作;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工  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

    (四)负责代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六)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七)负责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归集科、信贷科、会计核算科、资产保全科、稽查科、信息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档案管理中心9个内设科室,在宁江区设江南、江北2个分中心,在四县设4个管理部。江南、江北分中心和四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各分支机构不能单独核算。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3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结转下年等。2023年收支总预算2070.78万元。比2022年比减少379.37万元。减少预算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2023 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收入预算207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0.78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支出预算20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40万元,占总支出的40.29%;项目支出1236.38万元,占总支出的59.71%。

    四、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0.7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

     

     

     

     

    五、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40万元,占总支出的40.29%;项目支出1236.38万元,占总支出的59.7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35.37万元,占88.13%;公用经费99.02万元,占11.87%。

    卫生健康(类)支出30.4万元,占1.47%;

    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支出118.82万元,占5.74%;

    住房保障 (类)支出1921.56万元,占92.79%;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5.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9.0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

    七、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其他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6.4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71.53万。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采购预算总额516.6万元均为业务信息系统项目,包括综合服务平台、政企云、国产化操作系统替换及等保三级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本部门安排整体支出预算2070.78万元,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及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业务等保质保量完成。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安排项目类支出1236.38万元,用于保障部门日常办公业务正常运转,其中安排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资金877.58万元,保障部门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安全建设工作;安排基本运转类358.8,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列为行政运行科目。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列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人员的离退休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主要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

    其他费用。

    (九)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按照绩效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指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利用单位项目类预算资金在一定的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